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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郑州市惠济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5-03-28  |  来源: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导读】2025上半年郑州市惠济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惠济区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欲在惠济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社会人员

1.具有惠济区户籍。

2.持有惠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惠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目前在惠济区高校就读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1.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今年即将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申请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已经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如果用今年5到7月将要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认定,需参加第二批次申请。

(三)港澳台居民

在惠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惠济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申请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信息专栏”官网(http://jyt.henan.gov.cn/jszg)、“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5年上半年开展两批次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7日8:00-4月18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8:00-6月27日17:00。

2. 各批次受理人员范围

第一批次:

(1)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3)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可以以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参加第一批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第二批次:

符合认定条件的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 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同一个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欲在惠济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惠济区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选择错误将不予以认定。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如果以已毕业学历认定,需参加第一批次报名,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如果用今年5到7月将要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认定,需参加第二批次申请,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审核确认。

④申请人通过“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惠济区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B.居住地在惠济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惠济区居住证原件。

C.目前在惠济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D.驻惠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在惠济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惠济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惠济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⑥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统一实行邮寄到付方式发放。请申请人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应届毕业生参加第二批次认定报名,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对于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待后期取得毕业证书后通过“修改”按钮,扫描上传,毕业证书上传的具体截止日期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逾期不传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

在网报时间段,申请人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点击“修改”,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即可。

(二)体检

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4月14日—4月19日;

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6月23日—6月28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到河南省中医院(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东北角)体检,否则无效。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惠济区教育局审批科,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需再提供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惠济区教育局审批科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三)网上审核确认

第一次网上审核确认时间:4月21日—4月27日。

第二次网上审核确认时间:6月30日—7月6日。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惠济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网上审核确认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及时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是否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第一批次在4月27日之前,第二批次在7月6日之前)通过“上传材料”相应栏目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或拍照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审核。未按时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认定结论

惠济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

证书统一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第一批次预计将于5月下旬陆续寄出,第二批次预计将于7月底8月初陆续寄出。

1.邮寄资料为一证一表。2025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填写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惠济区教育局审批科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371-63682960。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惠济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本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留言等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网上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的认定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网报时无需上传,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提交)。

(二)上传或提交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是惠济区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惠济区集体户口原件。

2.居住地在惠济区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惠济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惠济区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惠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惠济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上传或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或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或提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7.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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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郑州市惠济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原标题:惠济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zg.zzteacher.com/2025/huiji_0326/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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