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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郑州市管城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5-03-28  |  来源: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导读】2025上半年郑州市管城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郑州市工作安排,现将管城回族区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户口本)在管城回族区;

2.持有管城回族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

3.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持有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管城回族区。(注意:黄河科技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管城回族区认定。)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管城回族区开展两批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7日8:00—4月18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8:00—6月27日17:00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

2. 各批次受理人员范围:

第一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1)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已经取得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3)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

符合(2)(3)条件的考生可以以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参加第一批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第二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二)体检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19日、4月20日、4月21日(共3天)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28日、6月30日、7月1日(共3天)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6号)

申请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网上审核确认

第一批次网审时间:4月21日—4月25日

第二批次网审时间:7月1日—7月7日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查看右侧“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第一批次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4月25日)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第二批次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7月7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证书领取

第一批次:5月19日—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二批次:7月28日—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商城路6号管城回族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18、19号窗口。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因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管城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联系电话:66312404。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证书业务办理,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选择错误将不予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如果以已毕业学历认定,需参加第一批次报名,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如果用今年5到7月将要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认定,需参加第二批次申请,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下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单位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4.申请人通过“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1)户籍在管城回族区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管城回族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管城回族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管城回族区,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管城回族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特别提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通过“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栏目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无法通过审核。

6.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现场领取。审核通过认定合格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拍照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对于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待后期取得毕业证书后通过“修改”按钮,扫描上传,毕业证书上传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

在网报时间段,申请人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点击“修改”,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即可。

(三)体检

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6号) 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1)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管城区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需再提供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四)网上审核确认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五)认定结论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六)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现场领取。审核通过认定合格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管城回族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五、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扫描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在管城回族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管城回族区但户籍不在管城回族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管城回族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高校在管城回族区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管城回族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

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7.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提供)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上传)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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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2025年3月26日

原标题:管城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zg.zzteacher.com/2025/guancheng_0326/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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