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7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学校发展,经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我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传承于1903年创立的豫南道立师范学堂,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200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职教攻坚计划工作先进单位、省品牌示范性高职院校、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办学声誉和水平在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学校坐落在山水秀丽、人文荟萃、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河南省信阳市。学校占地2025.43亩,建筑面积70.92万平方米,校园规划科学,建筑特色鲜明,四季花香,风景如画,是工作、生活的理想家园。
学校现有教学院部16个,开设有医药卫生类、文化教育类、商贸服务类和应用技术类四大专业集群,共50余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2.3万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处、学生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人事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纪委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的要求。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
6、对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实行一人一策的招聘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9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名,所需岗位专业(方向)详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1、教师岗: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较好的业务素质,能胜任教师工作岗位;自来校工作之日起连续担任辅导员不得少于3年。
2、实验岗:热爱实验实训岗位工作,愿意应聘在实验实训工作岗位上服务不少于5年。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告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xyvtc.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本次招聘的后续通知信息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公告和通知;因应聘者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影响应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因错过时间或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留复印件):
(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