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三门峡湖滨区教师招聘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满足湖滨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湖滨区教体局下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对于《2021年湖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说明》(附件2)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1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23日-7月1日在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ubin.smx.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登录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ubin.smx.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点击进入:2021年三门峡湖滨区教师招聘报名入口(7.1-7.3)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日9:00至 7月4日17:00期间登录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ubin.smx.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7月3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7月5日17:00前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5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7月24 日8:00期间登陆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ubin.smx.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7.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7月7日在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ubin.smx.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7月8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6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三门峡市湖滨区户籍:①退役大学生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三门峡市湖滨区: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 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湖滨区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注明加分类别。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工作时间到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6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1)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未享受政策性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