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洛阳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9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根据(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精神,招聘人数按不低于空编和空岗数量80%的比例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截止2021年9月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管理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报考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限栾川县户籍或生源;报考其他岗位不限;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1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上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学位证;
(4)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7)报考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提交户口本,以栾川生源身份报考的需由栾川县教体局出具的栾川生源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