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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阳光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74人

2021-09-01  |  来源: 光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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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21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4名,其中教育系统76名,其他单位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5、户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光山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在光山服务期满未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光山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特岗教师、订单定向毕业生;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禁考期限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光山县盛湾公园全民健身中心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免交考务费)。

相关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还须按要求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配偶一方是光山县户籍的,可以报名,但须提供配偶的光山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须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在2021年9月12日前办理的辞职手续。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9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光山县盛湾公园全民健身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进行并在《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诚信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我县所有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3、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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